发工资的日子已经过了,账户里却一分钱都没收到。老板只会反复说"下周给你",如果已经离职了,就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
这时需要了解的制度,就是"简易代垫金"制度。这是指公司不支付拖欠的工资时,只要符合一定条件,由国家代为支付的制度。从向劳动厅申诉到向勤劳福祉公团申请,下面为您介绍应该按什么顺序办理。
目录
- 简易代垫金:公司没有倒闭也可以申请
- 第一步:向劳动厅申诉拖欠工资
- 拿到确认书后,请在 6 个月内向公团申请
1. 简易代垫金:公司没有倒闭也可以申请
简易代垫金是指雇主未支付的工资或退职金,由国家在一定限额内先行支付,再向雇主追回这笔钱的制度。其依据是《工资债权保障法》第 7 条和第 7 条之 第二款,由勤劳福祉公团负责支付业务。即使公司没有倒闭也可以申请,外国劳动者只要符合条件,同样可以使用。
不过,并不是拖欠的钱都能全部拿到。以离职人员为例,最后 3 个月的工资和停工津贴等最多 700 万韩元,最后 3 年的退职金最多 700 万韩元,两项合计不得超过 1,000 万韩元。所以,"最多 1,000 万韩元"是支付上限,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到的金额。超出限额的部分,需要另行向雇主追讨。
确认可以领取的范围后,接下来看看申请程序。
2. 第一步:向劳动厅申诉拖欠工资
要申请简易代垫金,首先需要由管辖的地方雇佣劳动官署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劳动厅,确认拖欠工资的事实。向劳动厅提交拖欠工资申诉后,劳动监督官会调查是否实际工作过、拖欠了多少工资等。
这里的"申诉"是请求解决拖欠问题的程序,与要求处罚雇主的"控告"是不同的。
调查后确认存在拖欠事实的,可以领取"拖欠工资等·雇主确认书"。这份确认书是向公团申请代垫金时需要的材料,但拿到确认书并不代表一定会获得支付。
如果已经离职好几个月,正在犹豫"现在申诉还来得及吗?",请先确认期限。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次日起 1 年内提出申诉等;并且,雇主截至离职日必须已经经营适用工伤保险的业务 6 个月以上。
确认了这些条件,并拿到拖欠确认书后,下一步就是向勤劳福祉公团申请了。
3. 拿到确认书后,请在 6 个月内向公团申请
简易代垫金必须在"拖欠工资等·雇主确认书"首次发放之日起 6 个月内,向勤劳福祉公团申请。通过法院确定判决等方式申请的,须在确定判决等作出之日起 1 年内申请。
公团会审查申请书和相关材料,如无特殊理由,在受理之日起 14 天内决定是否支付并支付。可以前往公团分支机构现场申请,也可以通过传真、邮寄或线上申请。
如果是非专业就业(E-9)等雇佣许可制劳动者,还要确认能否通过雇主投保的"拖欠工资保证保险"获得救济。如果已经领取了保证保险金,可能会在计算代垫金时被扣除,所以最好一并确认。
最重要的是不要错过申请期限。今天就把劳动合同、工资条、上下班记录、与老板往来的短信整理到一起,先从向劳动厅提交拖欠工资申诉开始吧。
Q. 离职很久了,还能领取拖欠工资的代垫金吗?
A. 如果在离职次日起 1 年内向劳动厅提出申诉等,并在"拖欠工资等·雇主确认书"首次发放之日起 6 个月内向勤劳福祉公团申请,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领取。如果已经超过期限,请确认能否通过诉讼请求或其他追回工资的方式解决。
※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,实际能否领取可能因居留资格、雇主条件、劳动合同内容、申请时间等而有所不同。
작은 문장 하나도 그냥 넘기지 않아요.
읽는 분이 오해 없이 이해할 때까지 다듬습니다.




